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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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山东/青岛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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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卖点:
销售渠道: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【适应症】
1.绝经后骨质疏松;
2.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病人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;
3.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;
4.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;
5.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;
6.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;
7.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。
用法用量:应根据每个病人血钙水平小心制定本品的每日最佳剂量。
口服,具体方法如下:
1. 绝经后骨质疏松:推荐剂量为每次1粒(0.25μg),每日二次。服药后分别于第4周、第3个月、第6个月监测血钙和血肌酐浓度,以后每六个月监测一次。
2. 肾性骨营养不良(包括透析病人):起始阶段的每日剂量为1粒(0.25μg)。血钙正常或略有降低的病人隔日1粒(0.25μg)即可。如2~4周内生化指标及病情未见明显改善,则每隔2~4周将本品的每日用量增加1粒(0.25μg),在此期间至少每周测定血钙两次。大多数病人最佳用量为每日2粒(0.5μg)至4粒(1.0μg)之间。
3. 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佝偻病: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粒(0.25μg),晨服。如生化指标和病情未见明显改善,则每隔2-4周增加剂量。在此期间,每周至少测定血钙浓度两次。甲状旁腺功能低下者,偶见吸收不佳现象,因此这种病人需要较大剂量。
或遵医嘱。